写手之家

标题: 人生百态(八).碰瓷 [打印本页]

作者: 林一    时间: 2017-3-28 07:10
标题: 人生百态(八).碰瓷

老张和老李,是生意场上的朋友,虽然只有认识二、三年,交往甚多。一天,老张约老李到酒店喝酒,老张只是劝酒,自己喝得很少,只是劝老李多喝,老李喝得够多了,对老李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我今天喝得够多了,不能再开车啦。
又一想,管他呢?他带着侥幸心理,坐进了驾驶室,刚发动汽车要开,冷不防,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后面来了一辆面包车,开了过来,顶上了老李的车的后备箱,严重追尾,面包车车头损坏,面包车里一下出来了五个人,双方吵了起来,他说你的不是,你说他的不是,他们有五个人,老李只有一个人,自然吵不过他们。老李显然吵不过他们,说是私了,老张从中调解,说要赔3万元,原来要赔5万元,经过老张再三做工作,降到只赔3万元。
这批人走了,老李想想,不对劲,老李想他碰到了碰瓷团伙。陪他喝酒的是老张,劝他喝酒的是老张,双方调解的也是老张,老张与他们是什么关系?越想越不对,最后就报了警。
他报了警,经警方调查,原来这些人是一伙的。老张对老李比较了解,对老李来说,谈不上是个大宽,也是个比较有钱的老板,他一心扑在事业上,生意蒸蒸日上,老张及其同伙,想敲他一下,弄些钱用用。
他们估计老李不会去报警,他们想错了,老李很快去报了警,结果老张他们的阴谋没有得逞。最后警察把老张一伙,都抓了起来,原来他们是一个碰瓷团伙,老张是他们的头。这伙人利用开车人的心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私了,就私了,一般不会去报警。
后来警察把他们一个个都抓了起来,罪名是敲诈勒索罪,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欢迎光临 写手之家 (http://www.xs91.net/) Powered by Discuz! X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