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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如何正确的认识写作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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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大妈手机认证 发表于 2019-12-12 14: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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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我个人来讲,写作时候最难的无非是提笔,这种写作的展开需要的是情绪的铺陈与沉淀,而不仅仅是提起笔来乱写一气这么简单。那么其实我们就可以看出来,对于写作来讲,仅仅拥有想法与方向是远远不够的。每每开始写作,都是一个不断说服自己的过程,情绪与心中所想的统一,是一种表面上的和谐,这种和谐的产生更多是为了解决在写作中所可能产生的一系列想象之外的困难,而无论长篇写作,短篇写作,或者说任意一种文体的写作,其实都是如此。当你提笔开始写作时,并不是你解决问题的结束,而是困难涌入的开始。
  面对这些困难的时候,我们因为写作的自我理解不同,面临的困难以及一切有可能出现的可能性都是不尽相同的。为了在这里讲解的需要,我们简单地通过容易理解的方式把写作可以归为以下笼统的两类:一类叫做“自然”写作,一类叫做“目的”写作。
  如果是文学专业的朋友,可能会更轻易地理解我的这两种相对独立的分类。不论是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还是外国文学。只要名类为文学的科目,在开始陈述文学史观或者说开始有条理地进行文本分析的时候,我们都不难看出其中的端倪。文学写作的源头,是随着文字与语言出现的,而文学写作或者说创作的根本原因,来源于一种事物记录的演变。一以论之,最早期的文学作品或者说带有文学色彩的作品创作,其根本模式都是类似于事物,场景的描述。这种最原始的写作记录的本能或者说意识,都来源于一种情绪需要,但是这种情绪需要有可能是转瞬即逝的,所以说记录下来是一种最为稳妥的方式。由此看见早期的写作其产生原因是相对自然的。那么我们再仔细对这种情绪进行一个甄别,不难看出,大部分起源写作,在文学史上的罗列观点来看,大部分都是类似于表达称颂或者说表达一种淳朴自然的纯粹的美好情绪的(当然只是相对占据更加重要的部分,而非所有的写作)。我们暂且把这一类写作模式称为“自然”写作,因为这种记录的需求是自然而然的,或者说其对于当时人们的意义以及文学历程的意义,都并非是因为这些写作的过程中具有这些前瞻感的目的性。
  而相应的,在与“自然”写作对立的过程中,分化出来的一种写作,暂且称为“目的”写作。这种写作可以将其归结于人们写作意识的明确形成与诞生,也就是写作的自觉性代替了原有的情绪带动或记录要求下的“被迫”写作。但是在这种“目的”写作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可以更加细微地将它们小心翼翼地分离出一些更小的分支,也就是我们主要想在这里谈的“目的”写作行为下,人的能动性超越了周围环境对他的强迫性,也就是我们进行写作的整个过程的目的性和意义超越了写作这件事情本身所原来拥有的意义与存在价值。
  那么在这里很多人可能会认为“目的”写作是“自然”写作的一种必然走向,如果仅仅是这么简单就可以分明这种单一线条的发展规律的话,或许也不至于让人们如此费解了。事实上,在文学理论的层面或者说认知来讲,“目的”写作与“自然”写作的分裂似乎是在职业作家群体经济独立之后的事情了。但是从一个写作者的角度来看,这只是一种便于理解的相对理论化的一个解释。当然,作为我个人来讲无意去挑战权威来说我自己的看法完全脱离或者说完全对立于这个解释,只是这样简单的分裂,不足以描述现如今“目的”写作的发展趋势,或者可以说写作的发展趋势。
  显然地,文学理论角度的认知,是将“目的”与“自然”的分裂归结于将写作作为一种生存手段和职业这一重情况,但是从实际上来看,现在的写作大环境,之所以存在畅销书或者一些软文独立于严肃文学之外,是因为这种“目的”写作的内部也发生了分裂。在这里我不过多赘述关于将写作作为职业这种“目的”写作的情况,但是在后面的文字中,这种情况依旧会作为一个补充解释出现。
  严肃文学从“目的”写作中的分裂,就是之前所提到的写作的自觉性造成的。这种“目的”写作,远远早于我们刚才所提及的另外一种情况,而且相较于“自然”写作与另一种情况的“目的”写作,这种写作所产生的困难,从主观上来讲,对于写作者本身,无疑是远超其余两者的。因为这种写作,是来自于写作者自身对于个人思想以及意识的控制与自叙建构过程,那么在这个过程中,随着人的不断进步或者说变化,所带来的不可控的主观意识上的阻碍也是非常巨大的。viathairealty.com
  首先是写作思维的一种时效性。这个困境是抛却一切客观技巧以及写作素养之外的最大困境。为什么这么说呢,仅仅归结于写作者的主观情感与认知本身是有失偏颇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事件以及生活变化的出现,都会影响一个写作者的日常认知,而对于写作者来说,日常认知就是写作观念以及主旨的堆积物,或者说贯穿写作本身的其中一根重要的线。换句话说,写作时的观点与认知是日新月异的。为什么相对来说严肃文学的写作过程中,长篇写作的难度远远大于短篇写作的难度(当然这也是一种相对的说法,并不是确定的)?请注意我在这里运用的“严肃文学”这一限定,因为纯粹的长篇脑洞故事的写作是一种素材选取和写作能力的共同体现,相对受这种时效性影响较小。对于严肃文学来说,长篇写作无疑是个人与个人斗争的过程,很多写作者为了克服这一困境,选择了一种与文章中写作对象共同成长的方式。但是其实客观上来讲,这种方式也是一种很冒险的写作方式,因为将自我观点的变化完全赋予作品中的写作对象,使其出现一种可控的成长描写,很有可能会打乱原有写作的方向与架构,也就是说这种不确定性的写作,带来的不仅仅是作品整体思路的变动,也有可能带来超出自我写作能力控制的一些意外。我们来尝试理解一下我所叙述的这一情况。当一个人持续生存在这个社会与世界,那么他个人的变化以及受外部环境所产生的变化势必是不可能停滞的,这种变化对于年龄相对较小的写作者来讲,体现得尤为明显。因为这种变化对他们带来的影响不像很多更成熟的写作者一样,仅仅是一种对于意识认知的完善,而是代表着一种认知的构筑与补充。也就是说随着思考的深度愈来愈深,文字“脱轨”的可能性就会越强,这种“脱轨”的比喻,主要指的就是原有的写作架构和模式不足以承载这种更深层次的认知。因此对于年轻的写作者来说,随着认知的成长,推翻重来自己的长篇写作,远远要比修缮原有作品体系要容易得多。因此从严肃文学角度来讲,这种时效性是导致年轻写作者很难或者说很少拥有相对完整的长篇作品这一情况出现的原因。
  ……
  其次,既然有了时效性这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出现,那么必然有在一个相对结点或者说单一作品完结时所出现的问题。因为这种主观上的写作困境,是阶段性出现而非一涌而来的。
  我们首先在这里举一个例子:无论成熟的写作者还是成长期的写作者,在短篇长篇完成之际,都会为自己的作品相对应的附上一篇序,这个序其实已经失却了其最初存在的意义,而是成为整个文本的一部分,充当补充说明或者说深化读者认知的作用。那么这个在作品整体中个人倾向性极强的部分,也会成为很多写作者的一个自然而然的认识误区。因为这个序的存在,这种文本自叙与重申说明,就已经是对文字呈现给读者的表达不够完整这一现实自我承认了。很多写作者因为依赖于序文这一作品附属产物,把这种类似独立于文本之外的写作目的的直接抒发方式,变成了作品的一部分。也就是说,这一类作品往往本身是不完整的,因为它需要序文去自我解释与补充分析。那么这种文字的出现,实际上就会引导读者进入一个写作者准备好的解释圈套之中。这种情况,有可能是作品中不便直言的东西,有可能是对于太晦涩文字的一个框架解读,但是更多地,这种序已经变成了一种自我解释与疏导的过程,也就是说,有可能在作品中并没有完全体现出来的事物,被写作者通过这种浅显直接的方式强行投射在了作品本身之中。也就是我们说的过度解读,而不同的是,这种过度解读可能来源于写作者本身。所以简单来说,这种在序言中做文章的方式,是这一类“目的”写作的另一大误区。更甚者,我们可以抛开作品本身,而把这篇序作为一个独立的写作作品去对待。这种误区带来的结果就是,序的意义超越了作品本身的意义,是舍本逐末的一种体现。而这种误区带来的影响不光是对写作者单方面的,对于读者而言,也就造就了一种浅层次阅读的便利,我只需要搞明白序言,就可以不用读这本书而获得等同于甚至高于作品本身的理解,那么这种情况的体现,无疑是作品或者写作者的一个重大失败之处。
  第三点,相对于前两者而言,是写作者最初对于作品写作的一个误区,为什么放在最后来讲,是因为这一误区所代表的影响,可以说是在写作完成之后所体现的。写作者在写作之初,其实很容易陷入一个怪圈,从刚开始的素材选取逐渐变成了观点选取,再之后变成了写作意义的取舍。写作意义是根植于每一个写作者自身的一套自我标准,或者说一种写作目的,写作预期。但是当写作者过度关注于这一写作意义的时候,会忽略“目的”写作的写作自觉性。也就是,这一自觉性与作品产生的过程是不可逆的:是因为我有了认知,有自我表达的渴望,生成了自觉性,然后再进行归总,最后完成写作。但却不是我为了写作,而进行认知层面选取,同时选取素材,最后完成写作。这两种过程的区别,有时候并不明显,因为很多人是因为我要体现一个什么东西而去写作,而不是因为我有这种写作需求作为基础进行写作。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流畅的思维表达,而后者可能是一种为写作服务的思维构筑。或者说,后者在写作之初就对作品进行了一个目的规划,而前者则是一种完全的私人的写作。甚至在这里我们可以说它是“目的”写作分裂出的第三种分支。为什么说这是一种写作的误区,是因为在这里写作者有可能产生的思维与想法是为了写作服务而产生的,有可能会对写作者原有的个人写作价值观念进行一定的“歪曲”,当然,这种“歪曲”所带来的影响未必是负面的,但是却是真真切切会影响到写作者身心的一个东西。当这种写作模式达到成功,那么就是这一写作者对于自己构筑思想的而非自己思想本身的输出的成功。更加简要地讲,就是更多脱离于写作本身之外的事物会凌驾于个人的写作本身意义之上。但对于写作者来说,这种超脱写作本身意义之外的意义本应是出现在作品出现之后,受众所赋予的一种意义。如果写作者对于这一意义进行了僭越,使之变成自己可控的事物,那么写作必然会成为一种手段,这种手段所带来的影响会是更加多面而不可控的。这份危险,未必是成长期写作者所能承受得来的。所以相对于前两点来讲,我更愿意把第三点,作为一个告诫或者说一种误区的提醒,而非写作遇到的困难。
  ……
  这篇文章仅仅是作为分享性质的文章与大家进行交流,如有不同观点,也欢迎提出。一家之言终究不可能是完备的,完全正确的存在。也希望大家对于文章中不明晰或者不正确的地方进行斧正。
  其实写作有的时候可以很随心,抱着一种随性的态度,不一定说非要强加什么目的,规定我要写什么,而是说,我想写什么,因为文学本来就是一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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