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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观点] 为什么有些“小说”看上去五脏俱全,就是无法打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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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手发布官方 手机认证 发表于 2018-8-8 13: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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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第五届创意写作国际论坛在天津举办。活动期间,多位作家结合自己的创作经历,为学员和读者带来一堂堂精彩纷呈的写作课。

论坛期间,青年作家文珍结合自己的创作和日常工作中的编辑经验,提出了一个问题:什么样的小说才是打动人心的“真小说”,而非“假小说或赝品小说”?“

一个作品不应以销量来衡量好坏,而应该看是否具备原创性、能否与世界真正有效地沟通。

写作,其实有一点像写给所爱者的情书。情书不能打动人,就没必要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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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珍

注:本文根据文珍在2018创意写作国际论坛上的讲座内容整理而成。

兼备很早就开始学习写小说的从业者,和在出版社工作多年的文学编辑的双重身份,文珍发现身边到处都是声称自己在写新小说的人。而每年涌现的几千部长篇、无数中短篇中,则充满了形形色色的赝品。

写假小说不难。无数叙事学理论和小说写作教程告诉我们,小说的本质就是讲故事,而喜欢听故事则是人类的天性。也正因为此,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随时需要新小说的平台,无数的杂志、小说APP、影视投资公司……都疯狂地寻求“那些足够好的新故事”。

可是,小说真的仅仅只是具备了人物、情节、环境三要素就可以成立的故事吗?

即便是我们知道,小说还有另外一些拆解法则,比如可以拆解成冲突(渴望+障碍)、行动和结局,那样,对于我们理解什么是真正的小说到底有帮助吗?

如果我们只是想做一个产品甚至赝品的生产者,把写出故事作为安身立命的途径,又恰好机缘巧合得到了一本“小说写作指南”之类的书,又或者订阅了若干本文学期刊……通过不断地练习、勤奋地投稿,大部分有志于此的文学青年也许都可以写出看上去很像样的“故事”,或者直接就成为了“小说家”。

可是,为什么有些“小说”看上去什么因素都具备了,有些甚至非常跌宕起伏,但就是无法打动人心,让人阅后即忘?

成为一个专门从事原创文学出版的编辑有11年了,在这个不算短暂的职业生涯中,就像纪德笔下的《伪证制造者》,我也见识了无数的赝品制造者。其中有些同行的书非常轰轰烈烈地推出,成为了很多排行榜的销售冠军,但是会出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哪怕当年卖出的非常多,过一两年,就再也没有人提起了。就好像有一只神奇的手把它的成千上万本副本推到公众面前,又是同一只手相当彻底地把这些副本在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痕迹全部擦掉,在读者心中留不下任何波澜。

与这个例子截然相反的,则是《斯通纳》。这本书当年在美国问世之初备受冷落,尘封了半个多世纪才重新被出版商发现包装推出,不料竟成为一本备受读者喜爱的畅销书,并被广泛翻译成各国文字。一本过去名不见经传的书获得了新生,某种意义上,就像一个全面对抗时间流逝的奇迹。作者似乎过于前卫地大踏步走在了自己的时代前面很远,直到五十年后,才被新时代的人们所重新赶上、理解和喜爱。在中国,自然也拥有成千上万的拥趸,打动了无数渴望真诚度过这一生的普通人。

一本书自然有自己和其他无数书迥然不同的命运。但最后对一本文学作品的检验,最好的标准就是时间和人心。卡尔维诺用了一本书的篇幅,来解释“为什么我们要阅读经典”。而加缪对文学的看法则是,文学未必能让人活得更好,却能够让人活得更多。

他们指的,都是那些有幸通过了时间和人心最严苛的检验的作品。真正好的小说,不仅仅像司汤达所说,是一面行走在大街上的镜子,会准确无误地反映出自己的时代;更大的意义,也许是让我们认识到写作者和自己一样丰富万千的内心世界,通过观看他的想象和渴望创造出来的世界,更好地了解自身,得到更多观察世界的视角。

我有时候也会问自己是怎么写起小说来的——虽然大部分时候都写不出来。大概因为我小时候是一个很孤独的小孩,不会说话,也不很会表达,但是却很喜欢说故事——首先因为喜欢听故事,也喜欢看书。看别人的故事多了,就想试着自己讲,但口头表达能力又着实有限,最后发现还是写出来比较从容一点,效果也比较好。

而且我还有一个毛病,就是自我暗示的能力非常强,偶尔一次看到家里人杀鸡,这一生就不会再吃鸡了;而对一个事情产生某种想象,这想象和原本的模糊记忆错乱地叠加在一切,有的时候会让我自己都分不清楚幻想和现实的边界。我会在意念中重新创造一个更适合自己的世界。

也就是说,我需要一个和现实生活稍微保持一点安全距离又更自由的世界。那个世界通行的法则,是我自己定义的虚构法则。这样子,别的什么事都很难做好的无用的我,就成了一个写小说的人。

可能因为虚构一个更好的世界以便藏身是我的刚需,我会特别在意其他人写小说产生的动因。

有很多的作家可能都和我一样。能够让他们持续走下去的是某种强烈而持久的欲望,这欲望不能简单地以名利定义,一定要说,也许更接近于爱欲。表达欲也是爱欲,就像写得最动人的书信,常常是情书一样。只不过,写小说时动用的表达欲需要写作者像孙悟空,具备时时刻刻从自己的躯壳跳出来灵魂脱壳的本领,看看自己的表达欲有没有达到失去控制无视世界和他人的地步,有没有自说自话地完全不顾及听故事者或曰读者的感受。这一点也很像写信,写信者会非常自然地想象收信人的反应。

而什么样的情书才能够事半功倍打动人心?怎么样才能让表达成为有效的沟通,字字句句都抵达应该抵达的地方?到底怎么样才能够打动我们求之不得的情人们——读者的内心?

如何避免写出假小说,或者失败的情书,也许首要的要求,就是我们在成为好的作者之前,首先必须成为一个好的读者。很多写作者会过分强调天赋,虽然也看书,但是私底下觉得作家和读者是两回事。但事实上,以我这么多年的观察看来,有些人哪怕从事了一辈子文学工作,写了一辈子,或者编了一辈子,可能依然不是一个好读者。

甚至可以这样说,成为一个足够好的读者,比成为一个半吊子的假小说制造者更难。有很多朋友每个月都在买书,看书,评论书,推介书,然而本身脑子里巨大的偏见,占据了头脑里的大部分地方,而新读到的书必须先绕开这坚如磐石的偏见和个人趣味,根本无法撼动这固执的成见就又怎么来的怎么离开了,最后能够留在这个人的头脑里的新东西非常之少。读书,却只循着自己的趣味去读,或者只是为了验证自己已有的看法,头脑就不可避免地越来越僵化,开始否定这个世界,而不是积极地学习更多新知。

想想看,在创意写作课程出现之前,那些写作者是怎么学习写作的?就只有通过反复阅读经典。那时候没有人告诉小说家IP多重要,没有那么多的资本热钱等着他的故事投资拍电影,也没有那么多期刊杂志约稿让人频于奔命。讲故事的人,只是因为觉得讲故事本身是很好玩的一件事,甚至不署名也完全OK,比如一直不确定《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又比如写出了旷古奇书《金瓶梅》却谁也不知是谁的兰陵笑笑生。

正因为写小说完全出于兴趣,没有声名竞争和利益关系,我国和西方早期的小说家同时也都是经典最虔诚的继承者,和当代同行作品的公允的阅读者。阅读和写作,从来都是一体两面的事。

俗话说“十聋九哑”,决定歌声是否动听的,其实往往是歌者的耳朵;而一个没有办法判断自己作品好坏的作者,必然难以进步。

海量阅读

所以我建议大家首先要海量阅读,不一定只读经典,也要读当代人的作品,好书坏书都应该接触,你才知道所谓的糟糕到底糟糕在什么地方;其次,在小说和小说教程之外,也应该了解一些更深一点的叙事学理论,以及足够好的文学评论,如果已经有幸出书了,也应该看看读者对自己的作品的评价——当然普通读者的看法不一定都准确,但是,中间永远有值得写作者学习的非常出色的理想读者。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看别人如何读小说,就像是和朋友一起讨论小说的好坏,即便有争执、意见不统一,但也可以帮助校准自己的眼光。有时候,世人对成名作家相对苛刻,对年轻作家相对宽容;有些时候,很多利益共同体会把老作家的创造力无限地拔高,又极大地忽视了青年作家的成就……不光自己有傲慢与偏见,每天这个世界上都有新的偏见在产生和不断被加固。

而我们想成为一个好的作者,所第一要做的,就是尽可能打破自己的偏见,当一个足够准确和公允的普通读者。这非常难。需要时间,需要精力,需要巨大的耐心。

但是,有一点是永远值得我们安慰的:这个世界上其实从来都不存在眼高手低这回事。

就我所知,很多同行都和我一样不喜欢写的过程,而想要拼命逃避,不断延宕。但是一旦写出来了,又会非常快乐。

写作就是一个不断把自己掏空、又不断开掘新泉眼重新注满的过程。

2009年我写了一篇小说叫《气味之城》。它也许可以被视为我写作生涯中一个小小的里程碑,因为我写着写着,突然有点明白小说是怎样一回事了:它在借用你的生命经验,同时在完成的过程中,又会反过来逼得你对这个世界加深认识,在你面前,打开新的窗子,获得新的视野。

上坡路和下坡路是同一条路,给与和得到原来是同一件事。

写作这篇也是在七月底八月初,非常热的时候。头一天完成结尾,写完后觉得不够妥当,第二天一大早就起来修改,改到中午接近下午,连饭都没顾上吃,终于觉得可以了,就这样吧,定稿了。

改定后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庆祝好,就坐了好多站公交车到一个很远的花鸟市场,给自己挑了很大的一束花,基本上所有喜欢的花材都挑了,绣球啦,六出花啦,蔷薇啦,然后又坐公交车回去。那天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一路的人都在对我微笑,似乎在分享我的喜悦,虽然实际上并没有人知道我在高兴什么。那一天我第一次得到了专属于创作者的,永远不可能被剥夺的快乐。

但是事后有多快乐,过程中就有多折堕——这是一句广东话,就是折磨,受罪的意思。但是没有这个受罪的过程,恐怕喜悦也不会来得那么痛快。

其实一个写作者到底有没有把自己的生命经验放进去,把自己的身心投入作品之中,他自己是清楚的。一个作品要成功,首先要打动的不是别人,是自己。

有很多人写作会更加像一种熟练劳动。语言进入狂欢,比喻自我繁殖,悬念一个接着一个,主题事先想好了只要完成就行……但是,只动脑子,不走心。

村上春树也许有很多人喜欢吧。他在写《挪威的森林》之前,提前就和记者透露:我这次要写一个让日本的青年男女流干红泪的作品!日本的青年男女哭没有哭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自己本科一年级的时候读它,并没有哭。

预先蓄谋好的赚人热泪,除非是天才或者技巧实在炉火纯青,否则并不那么容易。但我写《夜车》的时候哭了。出版后才知道很多读者也哭了.这是我的小小的个人经验。

至于其他的写作者好像也很容易找到例证。比如金宇澄老师有一次在访谈里说,自己写完盲老太那一段大喜,知道自己这部作品“成了”,而那一章,也正是我觉得整部《繁花》里最精彩的段落。

有时候,也会出现强迫自己写长、写自己并不是最想写的主题的情况。作为一个职业作家,字面意义上的“码字”是很容易的事,这个世代几乎每个作家如果万一失业了,都可以很容易地找到速记的新工作:常年训练,打字又快又好,又不容易出错儿。可是,非字面意义上的“码字”并不容易。笔走龙蛇一日万言固然痛快,固然写飞了,写嗨了,写得都和网络作家一样快了,可是,随即也许会发现修改是痛苦的过程,之前注进去的水,最终都要一个字一个字地挤出来。

我是指那些决定要勇敢地对自己的任何作品负责的同行们。当然有更多同行,并不在我的所指范围内。

《安翔路情事》是一篇给我带来很多运气的作品。但和很多人想象的不太一样,它并不是我为了拓宽自身题材,决定写“底层文学”而写的作品。它起因完全出于一个偶然。

那还是我家刚刚搬到音乐学院的时候。门口就是安翔路,路上有一个很有名的灌饼店叫老胡灌饼,生意特别好。

有一天,好像也是夏天,我晚上看了一场演出,回来得特别晚,经过安翔路时发现快十二点了灌饼店还开着,老胡——实际上是小胡,一个看上去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还在里面忙碌地摊饼。平时因为早起上班,有时候还赶火车什么的,所以我知道灌饼店是开门特别早的,可能六点多就开了,但没想到关门竟然这么晚。

不知道为什么,我那一刻难过得要命。并且试着算了一下,小胡一天之中到底可以摊多少个饼——两百个?三百个?五百个?这么热的天,在那么狭小的不到五平方米的一个小门面里,他一天到晚哪里都不去,一直站着在那里摊饼,只要有顾客过来买,他就一刻也不能休息,就像希腊神话里那个不断要把石头推上山的西西弗一样。

我觉得这太苦了。没有任何人的生活应该是这样单调乏味的,没有任何人天生下来就理应这么苦。

就因为这在出租车上的一瞥,就是促成了我写这篇小说的全部动因。当然,披着一个爱情小说的外衣。

而写这样一个我不够了解的题材当然是要付出代价的。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这样一个不爱吃饼的南方人,那段时间有事没事都会去排队买饼,在这个过程中,知道了小胡是安徽人,店里的姑娘是他妹妹,女人是他母亲,父亲身体不好……从夏天一直排队到冬天,和家里人还有朋友一起,吃了总有上百个灌饼。

这篇作品在获奖之前的几年,已经有很多人喜欢。受到巨大的鼓励之后,我开始想,是不是写不同的人群的生活会更容易让自己得到认同?更展现自己的想象力?

于是,我开始想到要写一个快递员和女大学生谈恋爱的故事,同样在这条街。因为音乐学院的姑娘在门口收快递是非常常见的。我也知道真的有一个快递小哥在追求我们同事,这也很有意思。为此,我甚至还和经常去我们单位的一个快递小哥去送过几次快递。

这个小说叫《张南山》。最长的时候写到过八万字,最后,是以删改到两万字的篇幅在《十月》杂志刊出的。有人也表示喜欢,但是我内心知道,它并不是一个真正成功的作品。也许从一开始就错了。错在“主题先行”,错在“有意为之”。错在,它并不是我内心里非写不可的作品,而是觉得自己“应该写”的作品。

一个人对自己满意是非常难非常难的。最终,还是要看一个人对写作这件事的理解,觉得是个饭碗,还是真正要解决自己内心最迫切的问题。

越是个人的,就越是世界的。因为你只能生活在自己的困境里,你自己是对自己困境最强有力的诠释者。你就是自己的试验品,连通器,触角和需要负责的对象。你不能拿连自己都不相信的事糊弄读者。

奥康纳有一次在《小说的本质和目的》里说,觉得大学里扼杀的写作爱好者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我想我理解这句看上去有点刻薄的话的意思。

学习写作其实是让人知道自己的局限,而不是变得狂妄。制造出无数其实力所不逮的赝品小说,印成铅字后,除了浪费纸张和不环保之外,没有任何实际上的价值——当然,也许作为商品,养活了一些相关利益链上的人。但是每棵树都有自己的使命,没有一棵树是应该为一篇注定出生就死亡、根本走不进读者内心的假小说牺牲的。

哪怕就是为了对那些死去的树木负责,我们也应该尽自己所能地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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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写作初学者,想请问一个小说或者一个故事如何能够打动人?”

首先要打动自己,过自己这一关。刚才说了,《安翔路情事》完全是虚构的,可是我写完后到现在这么久,心里一直相信它是真的发生过的事情。有时候走到小说里最后男女主角分手的地方,虽然作为原型的两家小贩早就先后搬走了,可是我本人却还是能清晰地看到两个人在那边告别。像一种永恒的幻象。一个写作者可能需要有这种“自欺欺人”的能力。首先得自己得完全认识笔下的人物,相信这样的人现实中真的可能存在,之后才能按照这个人的生活逻辑和受到的教育写好这个人,并同时把自己的生命经验无所保留地投入进去。

当您写虚构的人物时,比如那个卖麻辣烫的和卖灌饼的,您是如何理解他们,怎么样去体会他们的痛点的?

还是一句话,先认识他们。像你竭力去理解你身边一个真实存在的朋友的种种行事逻辑。想象他们可能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事。

我内心充满激情地想要去创作,但是却由于很多现实的原因被卡住了,或者由于完美主义的倾向对自己写作出来的结果不满意,我特别想知道您在卡住时有什么经验。

很多作家掌握了基本技巧以后,发现他自己创作出来的东西达不到自己的要求,就去过各种各样其他的生活了。对于我自己来说,写小说更多时候其实是个笨功夫,需要自己去一点一滴地观察、去旷日持久地搜集所可能需要用到的素材,实在找不到材料了,就放一放、停一停,积累到足够的想要表达的欲望,再设法把瓶颈冲破。再比如我之前有一两年小说写不出来的时候,就通过写诗和散文去缓解。就是换一种文体,写能写下去的东西,同时读那些愿意一再重读的书。努力保持对文字的敏感性。总有一天,困境一定会过去的:只要你还想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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