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手之家

标题: 【诗为煤】天净沙·盗墓 [打印本页]

作者: 我不是郭靖    时间: 2016-10-28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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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明朝伪君子    时间: 2016-10-29 05:07
写在之前:康斯坦丁的头像帅,99分,再给一分怕你骄傲

天净沙用来写盗墓,写人妖恋也还比较好吧
作者: 水煮螃蟹    时间: 2016-10-29 19:30
还真是胡扯一番,哈哈哈
作者: 不良于文    时间: 2016-10-30 00:15
写成小说也没什么不可能,当然这题目不是我想起来的,这点要说明。
就这篇本身来说,写得还行啊。两栓为哪个军阀卖命?没看出来。哪个军阀为保护文物巴巴地要个盗墓的把它扒拉出来?怕被日本人抢了去,先下手为强?嗯嗯,看着要写的是这么个主题,即使是个盗墓的,也以保护本国文物为念。
只是,总觉得哪里不大对。。。也许是真要保护文物,与其盗墓破坏古文物,不如下点功夫赶走日本人吧。须知古墓本身就是文物,岂止一个九龙杯而已矣。
作者: 天野    时间: 2016-10-30 08:21
就一个片段来讲,写得真心不错。但当一个全篇看,又感觉有太多该交代的东西没有交代。
作者: 冷暖参半    时间: 2016-10-30 18:58
全文给人仓促之感,只能说你比我还仓促。。。


作者: 自创的神话    时间: 2016-10-30 23:35
你小子又犯老毛病,不清审题看不清要求了。明明要求是这样的:所写小说不得少于1500字。必须是小说,诗中出现的场景一个不能少,当然,可以变通,(比如老树可以写成大槐树等等。)不得偏离诗的中心思想。哪来的限制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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