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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观点] 一个初写者的三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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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手发布官方 手机认证 发表于 2019-9-2 09:5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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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一个写作者,要警惕在写作中以你的价值观来试图修正一件本来发生的事件的真相,生活本身应该成为作品的本体,而不是把生活做为表达作者观点的道具,这与所谓的提炼主题没有任何关系。你的写作态度是在向成熟洞见靠拢,还是向幼稚浅见妥协……最美的语言从来不是抒情的语言,最美的表达从来不是抒情的表达,最感人的从来不是抒情……其实这些都只是常识,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恰恰常常忽略了常识。

当然,你有主动权在心里选择写哪一类作品,写作之前你首先要在心里选择好。但是,严格的写作训练,先从写现实开始。然后,我对他说写作的第一原则是不说假话,要发自内心的写作,那才是你塑造人物灵魂的过程,也是你灵魂重塑的过程,是心灵成长完善的过程。作品必须真实,非虚构类的作品事件要真实,虚构类的作品本质要真实。要把真实视作作品的生命,而真实也确实是作品的生命,不真实的作品早晚被淘汰。在很多时候,真实的作品是不讨巧的,所以坚守真实也需要一定的勇气。

写作的第二原则是不迎合讨好任何一方,不迎合读者,也不迎合编辑,也不迎合别的。写作的第三原则是要多读书,但是要警惕有些书你读了好多本其实就等于读了一本。比如我曾经读了很多本写战争的书,但直到读了《这里的黎明静悄悄》才算是读到了第2本,直到读了《骑兵军》才算是读到了第3本,直到读了《第二十二条军规》才算是读到了第4本,直到读了《士兵的重负》才算是读到了第5本。

再来看这本散文集《那只小白》。当时写出的第一篇是《傻丫头家的房子》,最初他给我看时问我:“这样写行吗?有意义吗?”大约是他自己也觉得他写出的这篇散文跟上学时所学到的那些散文和平时所读到的那些散文不太一样。我说:“这样写行,有意义。”毕竟我比他读到的书多一点,有同类作品的阅读经验,对文学的评价也是持更宽泛更包容的态度。得到我的肯定和鼓励之后,他陆续写出了《同龄人》《一块钱》《山楂糖》《半日游》《杂耍班子大篷车》等,我把它们归类为写的是“比‘我’小的小人物”和“与‘我’无关的人物”。这类人物在成人散文里已经有不少写过,但在儿童散文领域却还少有触及。

我觉得这本散文集的可取之处是:首先体现在对童年生活的真实记录,具有“记得的”价值。童年里每一件“记得的”事,都可以说是很宝贵的。这些“记得的”事的价值将在你日后的漫长岁月里渐渐体现。当然这些散文也不仅仅是记录,往往在一篇的结尾处给人以更多的想象,更多的思绪的延伸,更多的对里面人物的担忧和关注,或者是更多的思考,在冷静的叙述里我们感受到的其实是一颗有温度的儿童心灵。来源:文学报 | 张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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