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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 【原创】让我来告诉你什么是写作,什么是写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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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主驰 发表于 2017-2-9 15: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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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问:

《写作时,喜欢咬文嚼字,影响了创作速度,怎么改?》

因为你害怕。

传说中,最好的小说是一颗熠熠闪光的珍珠,它藏在莽莽深山,有巨龙守护。所有作者都必须带上刀剑,向着未知的森林出发。

文笔是一道桥梁,桥梁上守着史莱姆。坐在电脑前打游戏时你觉得史莱姆弱爆了,但亲身面对它巨大的身体,忍受黏液触须抽在肩胛骨上的灼痛,你觉得史莱姆是世上最可怕的怪物。
百分之九十的作者,在史莱姆面前抱头逃窜,从此不提写作二字。
你留下了,用键盘和史莱姆战斗。每写出一个漂亮句子,就像一记完美的左勾拳打在史莱姆脸上。你有胜有负,而且逐渐胜多负少。
要不要冒险冲过去呢?
就让史莱姆在背后追杀你,追上了挨一下,追不上就能跑得更快。
但是,桥梁对面一片迷雾,那里生活着更恐怖的怪兽。

听说有一只叫“激励事件"的恶魔,它身高一丈腰围八尺,拿着尖锐的狼牙棒。谁想从他身旁走过,就要被他打无数下。每一下都这样疼:
你写的烂透了!
我根本看不下去!
你写作文还行,小说,呵呵……

你精疲力竭,伤痕累累,打倒恶魔来到沼泽,那里守着一个“人物塑造”的女巫。她温柔地告诉你:只要情节酷炫就好了,读者就喜欢看主角受辱然后反过来打脸,谁关心人物内心?
是的,你有读者了,他们很喜欢你的情节。
但是当你尝试向更好的杂志投稿,编辑总说:
故事老套。
人物片面。
我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这本小说卖不出去。
有的人就在沼泽中沉下去了,他们的情节越来越复杂,人物却苍白得像纸片。他可以挥手灭掉十六个国家,却不曾为人性而深夜痛哭。
也有人狠心打败娇媚的女巫,抛弃血泪换来的“情节宝典”,轻装匍匐度过沼泽。
终于有一天,你来到山洞,山洞里面就是你苦苦追寻的珍珠,那是稀世的珍宝,震古烁今的文学。你衣衫褴褛,遍体鳞伤,激动地哭了。
但珍宝前守着巨龙。
那是龙,有十米长的翅膀,毒牙,会喷火,一只脚趾就比你的剑高。
你怎么打得过。

大师的作品能剖开社会肿瘤,直中人性深处,而你才二十岁,自己这一生还没活明白,怎么明白人性和社会?还好,你找到小路,那条下路上有一行字: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用一生求索。
于是,你去读书,去经历,去思考。你用一生叩问内心,叩问世界,寻找人性和社会的真相。


喜欢咬文嚼字,真是对文笔精益求精?
不,你害怕桥梁后面更艰难的跋涉。你害怕强大的恶魔、女巫和会喷火的龙,你宁愿和守桥的史莱姆战斗,至少这样你认为你在努力。
但是一天又一天,岁月蹉跎,你老了,再也没力气打败恶魔、女巫和喷火龙了。
甚至,你已经放弃了在文学这条路上走,并且认为自己没天分。
甚至,你认为天下人皆瞎,那些病句连篇的小说可以出版你花团锦簇的文章却无人赏识。

你不曾看见,那些病句连篇的作者,他们匆匆冲过这座桥,和女巫搏斗得伤痕累累,并且被巨龙一次次掀翻在地,又一次次用缺口的剑支撑身体站起来。
有一天他们的文笔会变好,而你的故事,永远停在桥上。


文笔,在小说的整个写作过程中,只占非常小的比例。你有没有尝试过写八种开头,让男主在咖啡厅、酒吧、教室、校园操场、公司电梯间、深夜小巷、海边沙滩、相亲会上和女主初见?八种初见,哪一种最好?
这比调整八遍语序字词难多了。
或者某天深夜,你突然醒来,听见你的男主角怒吼:不,我不要去攻打魔教,我就想躲在江南和阿兰过日子。但是你已经写了三十万字,所有人物都集合着朝魔教出发,男主却突然反抗你。那时怎样抉择?
甚至,我写过一篇小说,表达了我这一生的隐秘思绪,却被人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篇小说空洞乏味,思想堕落。我花两个月修改那篇小说,从此世界观也不再阴郁。

恕我揣测,你写过很多半途而废的小说吧?文笔需要改进,情节、人物、主控思想、文本结构、戏剧冲突、对社会对人性的洞察……也需要改进。
这才是我们写作之人,真正的战场。

一场恋爱,反复修改男主角的表白很容易,写透他一生的悲凉却难。
他是不是按照父母的期望考大学考公务员相亲,一生平平稳稳,被夸“本分老实”,内心却厌恶这种生活。他期待一声惊雷令生活有所改变。她就是他的惊雷。
她是不是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尚在母体就险被流产,生下来名叫“招娣”。还好她聪明,考上大学离开那个重男轻女的可怕地方。但自卑如影随形,她难以摆脱“女性是弱者”的潜意识。他就是她的疗疾药。

当文字到达更深的层面,你会发现词组上的小技巧无关紧要。你可以抒情地说:“爱情,多么危险,多么迷人!”也可以很粗俗地说:“啥爱情,都是日久生情。”甚至什么都不用说,只描写寒冷冬夜,男人提着公文包回家,在楼下看见自己家窗口亮着黄色的灯。


文字只是一座桥梁,桥梁那头才是小说世界。
唯有走过桥梁,你才能看到真正的小说。那远远不止文字技巧。那要复杂、艰难地多。

走吧。

201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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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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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2011 发表于 2017-2-9 16: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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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主驰 发表于 2017-2-9 16: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问:

《怎样才能构思一个好的人物形象?》


人物的生命力要在撕逼中体现。撕不起来、撕不好看的人物都是臭流氓。——莎士比亚

你想写一部长篇小说,你做了角色20问;你写了两千字的人物小传;你设计了他们独一无二的口头禅和小动作:

男主:完美男神,唯一爱好是下厨做美食。

女主:名媛美女,唯一爱好是吃各种美食。

第一章相遇,第二章相爱,第三章日了吃吃了日日了吃吃了日。

全文完。

摔!这人设一看就撕不起来!臭流氓!

人物不是单个、单个设计的,而是一组、一组设计的。一组人物关系中,人物要有性格冲突或利益冲突。这样才有的撕。

二稿:

男主:一天不用猛火大油炒菜就浑身难受的高富帅。

女主:一闻油烟味就浑身过敏起小红疙瘩的美少女。

充满撕逼元素,应该好写吧?

第一章相遇,第二章撕逼,第三章女主一怒之下嫁男二。

全文完。

亲,说好的可持续撕逼呢?一撕就把人物关系撕得粉粉碎,后面怎么写?

好的人物,一定要有撕逼元素,但又不能撕得太狠。

这世界上,有一些人相看两厌,你把他们当主角,他们很快就各奔东西老死不相往来;有的人合适得就像西红柿和白砂糖,天生绝配,甜蜜美好,他们的太合拍太顺利,激不起戏剧冲突的浪潮。

电视剧里常有急脾气和慢性子、没头脑和不高兴、柔弱女和奔放妹、话唠男和面瘫友,这些就是很棒的人物关系,撕得起来,撕得好看,还撕得可持续。

怎样找到平衡点呢?

个人有个小技巧:人物的离心力和向心力要平衡。

离心力:让人物撕逼的力量。我爱财,你穷;我好色,你丑;我们是仇人;我们是情敌;我们竞争对手。向心力:让人物嗨皮的力量。我爱财,你有钱;我好色,你美;我们是夫妻;我们是闺密;我们是拍档。

初稿的大厨高富帅和吃货名媛,向心力太强,要增加离心力——大厨屌丝和吃货名媛——大厨和吃货的属性让两人靠近,屌丝和名媛的属性让两人排斥,故事就有的讲。

而不做饭就要死的高富帅和闻油烟就过敏的美少女,离心力太大,可把两人写成夫妻——因为油烟味天天撕逼,但彼此是夫妻,不能轻易离婚,家庭伦理剧就出来了。

一组好的人物关系,要蕴含平衡的离心力和向心力。

一个得了怪病不能见阳光的少女被迫去撒哈拉旅行;一个古板长辈遇到叛逆小辈;渴望朋友但是有社交恐惧症的少年。这些人物本身蕴含了撕逼种子,只要一件小事触发,就能撕得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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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玩主驰 发表于 2017-2-9 16: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撒哈拉的少女要携带一把遮阳伞,古板长辈和叛逆小辈得是亲母子,社交恐惧症少年要暗恋自己的同桌。

离心力和向心力是同荡一架秋千的两个人,两个人交替用力,秋千越荡越高,却谁也不能离场。秋千就要翻了,危险就要来了,主角必须作出选择——撕逼到底,还是为爱牺牲?

虚拟人物的生命力,就在此刻爆发出来。

————————————————————————终稿:

男主:一个中餐馆大厨,每天呆在厨房,身上有洗不掉的油烟味。

女主:暗恋大厨的邻家少女,但是不能闻油烟味,一闻就恶心。

他们相遇,他们想爱,他们因为油烟味撕逼、和好、再撕逼、再和好。一次次撕逼中,油烟味从单纯的油烟味变成了“你爱不爱我”这个终极问题。
最后,或者两人都不让步,黯然分手。某一天女主在异国他乡进入中餐馆再闻到呛鼻的油烟味却发现自己不再恶心,失声痛哭。
或者大厨作出牺牲,从中餐厨师改行为西餐厨师。他得到了爱情。
或者少女最终习惯油烟味,约定只要大厨一回家先洗澡她就不提油烟味。他们彼此磨合,成了这个星球上千千万万对情侣中那不起眼又幸福的一对,恩爱一生。
这些不同的结局,就是人物独一无二的灵魂。


201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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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玩主驰 发表于 2017-2-9 16: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问:




《月亮与六便士》的男主人公斯瑞克兰德,原型是法国著名画家高更。
他是一个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中年男人,富足、庸俗、面目模糊,有一个温馨宁静的家。
四十岁时,他突然抛妻弃子,来到法国巴黎学习绘画。
从此之后,他潦倒、冷酷、抛弃女性、背叛朋友、四处流浪、感染麻风病、死在热带荒岛远离人群的一间小屋子。

他在那座小屋子里画下一幅壁画。

库特拉斯医生的眼睛已经完全适应屋里的朦胧光线,他凝视墙上的画,心里有一种无法抑制的感情。他对绘画不在行,但墙上的这些画让他激动。四面墙壁、从地板到天花板上,展开一幅奇特的、精心绘制的巨画,非常奇妙,也非常神秘。库特拉斯医生几乎停止呼吸,心里浮起一种无法理解、无法分析的感情。如果能比较,也许一个人看到开天辟地之初就是怀着这种欣喜又畏服的感觉的。这幅画具有压人的气势,它既是肉欲的,又充满无限热情。与此同时它还有一种令人恐惧的成分,叫人看着心惊肉跳。绘制这幅巨作的人已经深入到大自然的隐秘中,探索到某种既美丽、又可怕的秘密。这个人知道了一般人所不该知道的事。他画出来的是某种原始的、令人震骇的东西,是不属于人世尘寰的。库特拉斯医生模模糊糊地联想到黑色魔法,既美得惊人,又污秽邪恶。

“上帝啊,这是天才。”

这句话脱口而出,说出来以后他才意识到自己下了一个评语。


这样的壁画,不在梵蒂冈大教堂,不在凡尔赛宫殿,而在荒岛之上、人迹罕至的小屋中。
看过它的只有作者、一个土著少女、一个医生。

在恢宏美丽的壁画下,蜷缩着感染麻风病、肢体残缺的斯瑞克兰德。斯瑞克兰德已经死了。

斯瑞克兰德的遗言是把房子烧掉。房子连壁画,一起烧掉。



在斯瑞克兰德四十岁,刚刚离开温暖富裕的家庭,栖息在巴黎破旧的小旅馆里三餐不继、笨拙学画时,一个朋友这样问他:

“你认为象你这样年纪的人学画还能学好么?大多数人十八岁开始学。”

“如果我十八岁,会比现在学得快一些。”

“你怎么会认为自己有绘画才能?”

他没有马上回答我的问题。他的目光停留在过往人群上。但我认为他什么也没看见。他说出来的话简直不算回答:

“我必须画画儿。”

“你这样做是不是完全在碰运气?”

这时他把目光转到我身上,眼睛里有一种奇怪的神情,叫我觉得不舒服。

“你多大年纪?二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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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玩主驰 发表于 2017-2-9 16: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他这个问题与我们谈的事毫不相干。如果我想碰碰运气做一件什么事的话,这是极其自然的事;但他的青年时代早已过去,他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证券经纪人,家有一个老婆、两个孩子。对我说来是自然的道路在他那里就是荒谬的。但是我还想尽量对他公道一些。

“当然了,也许会发生奇迹,你也许会成为一个大画家。但你必须承认,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假如到头来你把事情搞得一塌糊涂,你就后悔莫及了。”

“我必须画画儿。”他又重复了一句。

“假如你最多只能成为一个三流画家,你是不是还认为值得把一切都抛弃掉呢?不管怎么说,其他各行各业,假如你才不出众,并没有多大关系;只要还能过得去,你就能够舒舒服服地过日子;但是当一个艺术家完全是另一码事。”

“你他妈的真是个傻瓜。”他说。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说,除非我这样把最明显的道理说出来是在干傻事。”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我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他的语音里流露着一片热诚,我不由自主被他感动了。我好象感觉到一种猛烈的力量正在他身体里面奋力挣扎;我觉得这种力量非常强大,压倒一切,仿佛违拗着他自己的意志,并把他紧紧抓在手中。我理解不了。他似乎真的让魔鬼附体了,我觉得他可能一下子被那东西撕得粉碎。但是从表面上看,他却平平常常。


创作欲望是一种残忍的东西。有时候会抓住你。
它像狂风像烈焰像海潮像深渊,你无路可逃。
必须把心里的欲望喷薄在纸上、涂抹在画布上、勾点在五线谱上,否则人就憋死了。

能不能发表、有没有人看,都是次要。
第一重要的,是宣泄这种强烈的创作欲望。



斯特克兰德濒死的日子里,两眼瞎了,腿残缺了,躺在小屋里面盖着一块破布。他从不沮丧,从不抱怨,只是用瞎掉的眼睛凝视自己的画。

他本来可以过平静的生活。但是那一天缪斯在他灵魂里种了一把火。
从此他必须四处漂泊,为那火焰寻找燃料。
否则火焰就会烧灼他的肉身。
他不在乎是否出名,是否流芳百世,实际上他连自己是不是画得好都不在乎。只要画画儿,必须画画儿。画画儿是比马斯洛需求金字塔里生理需要还低一层的存在。
他烧掉绝世之作,只因为他已经从缪斯手中拿到最好的报酬。
他不需要世人的赞叹和膜拜了。
那报酬就是画画儿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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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玩主驰 发表于 2017-2-9 16: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写作,如果你乘着文字的翅膀飞入幻境,见过恢宏的帝国,见过俊美的少女,见过玫瑰花的爱情和至死不屈的忠勇,如果你落进缪斯的泉水里洗涤过身心,如果你在那个文字营造的幻境里忘了自己。

你就已经拿到了写作的报酬。

只有在幻境里迷过路,耽溺过的人,才会永远忘不了那种美好。才会永远永远一次一次地进入幻境。

大多数写作者,都不是为了被人看,为了挣钱才拼命写。
而是为了能够一直写,才要挣钱,才要养活自己。

否则,这样的毅力这样的智商这样的文字技巧干点什么不好,非干活多钱少损关节的码字一行?

写是写最好的报偿。
写最大的意义就是它本身带给人类的快乐。
艺术是人类狩猎欲望的化身,在文字世界里追逐词语,厮杀句子,把不桀骜不驯的修辞压制成华丽璀璨的诗。
这就是为什么人们会写作,会爱艺术。

如果你被写作欲望抓住了,能不能出名挣钱不重要,就像你跌进水里,会不会游泳不重要,反正你得游。

这是作者的不幸,或者是大幸。



                  ——第三问《不被阅读的文字,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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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陌莫 发表于 2017-2-9 15:59: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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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路 发表于 2017-2-9 15:5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年纪应该不大,通篇都是童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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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_然適 发表于 2017-2-9 15: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形象,也的确遇到类似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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